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有关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》类办理流程公告如下:
新办理:
一、填写申请表,取得回执(受理通知)。
二、备案方法
1、用电脑登录,进入点击页面右下角的“环保部建设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”,注册前查看“帮助中心”的使用手册,根据提示自行注册。
2、注册成功后的用户,登录“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”,可按照相关拍摄样表的要求如实填写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》情况,将填好的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》核对无误后,点击保存、提交(系统产生备案号)、打印(用A4纸打印出来)法人签字即为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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